陸之和送給喬麥那個娃娃, 被她很珍惜地放在床上。
雖然早已過了抱娃娃睡覺的年紀,但她還是每天抱着睡,尤其當他出差, 家裏沒有人陪,娃娃就是她的慰藉。
盡管已經過去很多年, 喬麥依然記得那天放學回到家,發現娃娃不見, 她媽媽輕飄飄地說太髒已經扔掉時, 她心髒碎掉的那種感受。
小時候家裏經濟不是太寬裕, 父母幾乎沒有給她買過玩具, 那個洋娃娃還是外公買給她的。
明明只是有點髒了, 并沒有壞掉,只要洗一下就好, 媽媽卻直接扔掉。
後來長大,發現網上有些養狗狗的人, 都不會把狗狗喜愛的玩具扔掉,而是洗幹淨晾好再還給狗狗。
喬麥不知道當媽的如何能做到如此忽視女兒的情感需求, 或許就是這些點滴小事, 導致母女之間的關系一直很疏遠。
同樣的小事,陸之和卻注意到了,注意到當年的小女孩還停留在原地, 等待她那個永遠回不來的洋娃娃。
他替她找到同款, 也填補了她心髒上敞着漏風的那個大洞——瞧, 真正喜歡她的人,是會注意到她的情感需求的。
自那以後,喬麥發現自己更加喜歡陸之和,仿佛陷入第二次戀愛。
看見他會臉紅心跳, 牽手內心就歡呼雀躍,甚至在床上被他觸碰時,感官都比從前敏銳。
他對她這麽用心,她也想回贈他禮物,但思來想去,不知道送什麽好。
喬麥上一段戀情是在大學,那時她只是個窮學生,陳陌家境雖然比她好些,但放在本地人裏橫向比較,也算不得什麽。
那時戀人之間互贈的禮物,就是口紅,項鏈,鼠标,鍵盤之類的小件。
顯然現在送這些給陸之和是不合适的,價值太低,且不符合他身份。
喬麥實在想不出好點子,便去找莫淇淇商量,莫淇淇給她出主意:[你要不送他塊表?]
此時已晚上十一點多,她宿在頂層公寓。
陸之和坐她身邊,倚着床頭翻看一本外文書,腕骨上的表已經被摘下來,随意地放在床頭櫃。
喬麥視線越過他,看一眼那塊表,表盤設計繁複,無數小齒輪咬合相扣,是很貴的牌子。
陸之和衣帽間有個很大的玻璃櫃,裏面擺滿了像這樣的表。
喬麥曾經好奇查過價格,有的幾百萬甚至上千萬。
這麽貴的表在他眼裏就是尋常配件,不用時就随意擱在茶幾,浴室,或者床頭櫃。
喬麥微微嘆氣,默默地給莫淇淇發過去一個小人兒舉着四十米大刀砍人的表情包。
[送表?我瘋了嗎?你把我兩個腎賣了我都送不起。]
莫淇淇回了個跪地磕頭的表情包:[爸爸我錯了。那要不然送他個領帶夾?]
喬麥想了想,領帶夾她倒是負擔得起,只是意義稍顯不足,不如他送她娃娃那麽用心:[還有別的推薦嗎?]
莫淇淇:[要不送個游戲機,PS5?]
喬麥:[他不打游戲。]
莫淇淇:[要不然送雪茄?]
喬麥:[他不抽煙。]
莫淇淇有點沒招了:[哎呀我看幹脆就把你送給他,別穿衣服身上綁幾根紅帶子,再打個蝴蝶結,保證他喜歡。]
喬麥沒忍住,噗嗤笑出聲。
動靜引起陸之和注意,他從書中擡起頭,側目看過來:“在聊什麽?”
喬麥繃着笑,企圖掩飾:“沒什麽沒什麽。”
陸之和眼睛微微眯起,放下書,來奪她手機。
喬麥本能地把手舉高:“哎呀真的沒什麽,我跟淇淇在讨論送你禮物。”
陸之和狐疑:“這有什麽好笑?”
喬麥想了想,還是把手機放下來,遞到他眼前。
屏幕上是微信對話框,陸之和視線停留在莫淇淇最後一句話。
須臾,他眸色暗下去,喉結微動:“可以,我想要這個禮物。”
喬麥:“……”
最終陸之和還是如願以償,得到這份禮物,順便測試了女朋友身體柔韌的極限。
莫淇淇婚禮定在霜葉紅盡的深秋,日子是程森媽媽找廟裏的大師掐算出的吉日。
喬麥提前一天住到莫淇淇家裏,到時作為伴娘,要跟她一起早起化妝換衣服。
另外兩個伴娘是莫淇淇大學同學,以前也打過照面,還算熟悉。
喬麥好幾年沒有回家,跟莫媽媽也是許久未見。
念書時她經常去莫淇淇家玩,蹭吃蹭喝一起看漫畫,跟莫媽媽也非常熟悉。
今天難得見上面,莫媽媽熱情地拉着她手,左看右看:“哎喲麥麥,阿姨這都有三四年沒見着你了吧,看起來成熟了,不是以前紮馬尾的小姑娘了。”
喬麥不好意思地笑笑:“阿姨我都二十五了,馬上過完年就二十六了,能不成熟嗎?”
莫媽媽順理成章地問道:“那你談朋友了伐?”
喬麥點點頭:“談了。”
“談了多久啦?”
“沒多久,才幾個月。”
“對方是什麽人呀?”
喬麥下意識朝莫淇淇看過去,莫淇淇沖她使了個眼色,搖頭,喬麥心領神會:“就是普通人,是我公司同事。”
莫媽媽點點頭:“普通人挺好的,這婚姻吶,講究門當戶對,你看我們淇淇,現在就是去高攀了人家,我特別不願意,嫁過去得受多少委屈。”
莫淇淇無奈地:“媽,你怎麽又來了,我都說了無數次了,程森對我挺好的,我沒有委屈。”
“我說的是程森嗎?” 莫媽媽忿忿地:“我說的是他那個媽,一看就特別高傲,說話做事拿腔拿調,攤上這麽一個婆婆,以後有你好受的。”
莫淇淇不說話了。程森媽媽的确是不好搞,但奈何她太喜歡程森,也只能硬着頭皮嫁了。
“淇淇我告訴你。” 莫媽媽拉起她的手,語重心長:“結婚跟戀愛不一樣,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兒,你喜歡我我喜歡你,這就夠了,有情飲水飽,但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兒,這裏面複雜着呢。”
莫媽媽說着話鋒一轉:“不過你也別怕,雖然他們家有錢,但咱家也不缺,你要是在他家受半點委屈,千萬別忍着,該鬧就鬧,大不了離婚,以後爸媽養你。”
“知道了媽。” 莫淇淇撒嬌地過去抱住她:“還有呀,你能不能別總說離婚的事兒,我這還沒結呢,你就烏鴉嘴,多影響心情。”
喬麥安靜地在旁邊聽着,若有所思。
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她不由自主腦補了下她爸媽跟陸之和家人見面的情形,然後打了個寒顫。
婚禮當日。
儀式現場已布置完成,是莫淇淇喜愛的星空主題,大量白色與淺藍色花朵彙成海洋,穹頂是條銀河,就連酒店門口迎賓的氣球都做成月亮形狀。
來觀禮的大多是程森家的客人,穿着漂亮禮服,看上去非富即貴。
喬麥在現場第一次見到程森的親媽,也就是莫淇淇的未來婆婆。
五十出頭的年紀,看着像三四十歲,肉毒杆菌令她皮膚看起來幾乎沒有一絲皺紋。
能夠維持這樣的狀态,不是光靠鍛煉或者保養就行,金錢堆疊出來的醫美buff才最有效。
饒是莫淇淇媽媽在她面前,都難免有些露怯。
在陽城這樣的四線小城市,莫淇淇家的收入已經算得上不錯,但跟程森家一比,還是顯得微不足道。
莫媽媽穿上定制的新衣,戴上她最為昂貴的首飾,好讓自己在這場無形較量中不至于輸了陣腳。
兩家父母交談不多,彼此微笑,維持着基本的體面與禮貌。
托陸之和的福,喬麥這次伴娘當得比較輕松。
除了起得早一點,跟着婚車車隊過來,其餘端糖遞煙這種事程森他們就沒敢讓她幹。
進入婚禮現場,喬麥在伴娘伴郎那桌坐下。
陸之和雖然也是伴郎,但身份特殊,早上迎親活動他沒參加,今天任務就是陪她走個花路。
快到十二點時,陸之和壓軸到場,一襲黑色西裝,身姿筆挺,金邊眼鏡下的眸光,清冷淡漠。
程森父母親自引領他到貴賓桌,并且盡職盡責地擔任陪聊角色。
對于兒子能結交到像他這樣的人物,還能邀請他參加婚禮甚至當伴郎,他們感到非常榮幸。
貴賓桌就在伴郎伴娘那桌隔壁,喬麥并不想在婚禮曝光二人關系,因此陸之和也裝作不認識她的樣子。
陽城是個很小的城市,要是莫媽媽知道她男朋友是陸之和,估計這消息用不了多久就會傳到她爸媽耳朵裏,她無法想象會掀起多大的波浪。
喬麥座位剛好跟陸之和背對背。
很快他們的談話聲就傳過來,程森媽媽對他到場表示感謝,說招待不周請他海涵。
陸之和只簡短回了兩個字:“客氣。”
程爸爸問候了他外公的身體情況,又聊了些生意上的事。
短暫安靜的間隙,程媽媽見縫插針問起他感情狀況:“聽森兒說你交了女朋友,為此還跟家裏人發生争執,想必是很喜歡她吧。”
陸之和唇角浮起笑,很低地嗯了聲。
程媽媽又問:“那你們對未來有沒有什麽打算,比如,什麽時候結婚?”
喬麥聽到這兒,心髒瞬間拎起來,她跟陸之和還沒有讨論過結婚這件事,畢竟認真交往才幾個月。
須臾,聽見陸之和答:“她什麽時候願意嫁我,我什麽時候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