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医院!”
“所以我才说不行。”霍峋又道:“但我也不会做太过分的,我只是想抱抱你,或者你抱抱我。”得循序渐进才行。
郑秋白蹙眉,他有点纠结,但又看不得霍峋在这硬挺着,最终,郑爷点头,“那我抱着你。”
得逞的霍峋立马踢掉了自己的皮鞋,脱去身上的风衣,娇滴滴地坐到了床边,“真的可以吗?”
“快点,再过一会我就要反悔了。”
霍峋挤上了床,期待地侧躺。
郑秋白伸出胳膊抱住了他,其实就算郑爷不想抱也没办法,这床只有一米七宽,两个男人躺在上面,只有搭着抱着彼此,才能勉强舒适。
“你好瘦。”霍峋突然道。
“你嫌我硌人?”
“没有。”霍峋原本就布满红血丝的眼睛似乎更红了,“就是那姓叶的对你一点也不好,我讨厌他。”
如果是霍峋,他绝对不会叫郑秋白遍体鳞伤,瘦成一把骨头。
如果叶静潭是个靠谱的,能给郑秋白很好的生活和正确的爱情,霍峋不会像现在这样懊恼和难过。
这份难过,是因为叶静潭的苛待,也是因为郑秋白的执迷不悟。
“他给你下迷魂药了?你就这么喜欢他——”
“不,我不喜欢他。”郑秋白坚定道:“我们已经分手快两年了。”
霍峋怀疑自己的耳朵。
“但他好像粘上就甩不掉了。”这是郑爷的真实感受,他其实也不能理解过去的自己。
郑秋白算个自我又利己的人,他也万万想不到,怎么就在叶静潭相关的事情上,他就变得不像是自己了。
就好像,从他二十五岁开始,他的一切就跟叶静潭扯不开关系了,哪怕他想要离开,哪怕他想及时止损,也总会有各式各样阻止他想法和举动的内因或外力出现。
就像是,命中注定似的。
可就算命中注定,也无法逆转郑秋白如今的内心了,他对叶静潭真的没有半点余情了。
爱情如果是那个鬼样子,那他宁可不要。
“他是个疯子。”霍峋道。
“我也觉得。”郑爷赞同。
霍峋又道:“但我不一样。”
有能力的人不会错过任何一个推销自己的时机。
郑秋白失笑,伸手拍拍霍峋的后背,“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
霍峋心想,一个失忆症患者,是怎么理所应当说出这种话的。
不过很快,他这位入睡困难的失眠症患者,就在郑爷格外清瘦的怀抱里,感觉到了久违的困倦。
郑秋白看霍峋简直是闭眼就着,说什么不困,不睡,简直就是在睁眼说瞎话。
不过他的睡相不差,不打呼也不磨牙,闭着眼,也没有睁眼时那样凌厉和强大的气势了,只像个平平无奇的小年轻。
床上有另一个人,郑秋白肯定是睡不着了,他掏出自己的手机,玩静音版的贪吃蛇。
期间护工与阿良回来,都叫郑爷挥挥手先赶出去了。
就这样,霍峋得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好觉。
*
Bryce因为大老板人在医院就是不肯回来上班,不得不打飞的,从港湾提着两大箱文件杀到燕城。
投行有些文件和资料数据都是保密的,没有办法传真,也没有办法邮件,只能让Bryce做人肉快递。
不过这次见面,Bryce觉得老板瞧起来气色和心情都好多了,没有上次他将人拖回港湾去上班时那么半死不活了,也不知道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能不能分他一点。
打工人也是要扛不住了。
霍峋在工作上就是只活生生抽人皮扒人骨鬼,不过他付的薪水,也足够让Bryce为他鞠躬尽瘁,干到坟墓里,因而他对自己的助理才没有半点怜香惜玉。
半个上午将所有的工作处理完毕,签好的合同往行李箱里一扔,霍总就冷酷无情地对怨气冲天的Bryce说了goodbye,他现在要开车去医院。
这两天郑秋白已经琢磨起出院的事情了,后脑勺上的疤从最开始的疼,变得有些痒,大概是在飞速愈合。
医生也觉得他脑袋没有大问题,“出院也行,等拆线时候再过来。”
阿良为郑爷收拾东西,隔壁的叶少爷前一天就已经回叶宅了,这小子对那栋房子没有半点阴影,现在叶静潭滚去看守所了,他要拿回属于他的一切。
临走前,叶聿风还硬着头皮来邀请郑秋白来着,那房子里现在就他一个主人,实在是空空荡荡。不过郑秋白不想再住到里面去了,他总觉得那地方和他相克,八字不合,还是住回他自己买的公寓好一些。
知道郑秋白就要出院了,霍峋不赞同,“这是不是太早了,你脑袋上的伤口都还没有拆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