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到村外的时候, 看到村里的男人领着自己的妻子,跟另一个外村的男人一手交钱, 一手交人。
我听到外村男人说:“我女人生过两个儿子, 保证能给你生个儿子。”
村里的男人语带嫌弃:“要不是我娶不到媳妇,我才懒得买你家的女人生儿子。不过说好了, 三年时间,生了儿子归我, 三年内你不能来找她。”
外村男人赔笑:“虽然不好看也不是黄花闺女, 但是你放心, 能生!三年,三年一定能生!”
在他们交易的时候,女人一脸麻木地站在两人中间,没有说任何话,也没有任何表情。
我仿佛看到了她脖子上无形的绳索,看到了她疲惫的身躯,在不同的家庭里辛苦耕耘, 最后能得到的只有皮鞭。
村里的男人牵着外村男人典当的妻子,回到村里自己家中。
他们路过村口的小池塘,村里男人还威胁女人:“如果你生了女儿, 我既要把她溺死在这里。如果你连续三年都只能生女儿, 浪费我的钱财,我就把你也溺死在这里。”
我看到, 女人空洞的双眼看向池塘,眼神甚至有了一丝渴望……】
“这是典妻?”
南宋, 文人洪迈一下子就看出了这个交易到底是在做什么。
因为宋朝的商品经济发达,女子和女性的生育能力也变成了一桩买卖。
典妻,又叫租妻,一般是娶不上媳妇的男人出钱购买别人的妻子给自己生孩子。双方会写下契约,约定好时间,在这一段时间内,典妻原本的丈夫不得与她相见。
不止是典妻,宋代还有职业妾室,同样是写下契约约定好做多长时间的妾,甚至还有贫苦人家从小养女儿就是为了长大卖给有钱人做妾,还可以这家做几年,那家做几年。
在《水浒传》中,鲁智深吃酒时遇到哭泣的金家父女就是如此,金父当时哭诉的也不是因为金翠莲被郑屠逼迫做妾,而是逼迫之后不给钱。后来鲁智深再遇时,金翠莲已经成为了赵员外的妾。
洪迈在自己的《夷坚志》中写穷人:“典质妻子,衣不蔽体,每日求乞得百钱,仅能菜粥度日。”
元朝时,曾经明令禁止: “受钱典妻妾者,禁。”
但却有禁无止,明清晚期因为男女性别失衡,反而越发普及。
文人同情典妻的男子家中贫困,却不知道,卖妻生子的男子等协约时期结束,妻子回家之后,依然对此事耿耿于怀,以至于会发生“杀妻案”。在清末的刑事案卷中,此事屡见不鲜。
【我想,这里的男人不亲自体验一下当人妻子和生孩子的辛苦,是不会良心发现的。
指望他们自己不可能了,还是指望我吧。
既然男人娶媳妇难,那自己做人媳妇、内部解决不就可以了吗?
既然男人都想要生儿子,还嫌弃女人生不出来,那自己生不就行了吗?
自己生的要是还嫌弃,那也没资格怪女人,还是怪自己吧。
我返回村中,经过几个晚上的辛苦,终于与村中其他女鬼达成了统一规划!
于是,一夜之间,村里所有的男人都大起肚子,并且亲自感受到了胎动。
村里的男人突然看别的男人无比顺眼,开始厌恶女人,喜好男色,并且热情地迎娶男妻。
反正全村男人都能生孩子,娶谁不是娶!】
李汝珍目瞪口呆。
他写女儿国时写男子做女子打扮、女子做男子打扮,也没说男人生孩子。
天幕以前提到的李治和武后灵魂互换,但是身体还是本尊,还是女子生子,怎么现在直接跨越到男子怀孕生子了?
相比之下,男人好男色娶男妻都不算事!
他还年轻的时候,没少见到或者听到类似的事情。
比如乾隆二十五年时,当年状元及第的毕沅,就有一位非常出名的“男状元夫人”,是一位伶人李桂官。
著名诗人袁枚和赵翼都曾经为他写过长诗,袁枚作《李郎歌》,赵翼作《李郎曲》,都在写李桂官年少时的俊美和与状元一见钟情的感情史。
等到了道光年间,还有文人陈森,写出著名的同性小说《品花宝鉴》,其中就是以毕沅和李桂官为原型,塑造了主角田春航和苏蕙芳二人的交往经历,苏蕙芳的原型就是李桂官。
总之,对清朝的男人而言,娶男妻不算什么,这也不影响他们再娶女妻生子传后,比如毕沅后来娶名门女子,李桂官年迈后主动请缨离开,毕沅赠以重金,李桂官还可以做玉石生意。
这样的“男状元夫人”,光是有记录的就有8位,李桂官、毕沅只是其中最为出名的一对,却不是唯一的一对。
【这一切,对我来说并不难。
毕竟明朝中后期,本就因为男女性别极端失衡、男人娶不到媳妇,于是诞生了不少男妓和契弟文化。
明清时期,男男相/奸从民间到官场无一幸免,师父强迫徒弟、上官强迫下属、地方官强迫新上任的外来官员,在史料中屡见不鲜。
甚至还有男人开始利用官员的好男色,主动向上级或者地方上的藩王献媚,以换取升职加薪。
当然,我觉得不过是让男人体验到了自己作恶的报应,却有人不能理解。
等我结束这一切,看着大肚男人满村、家家户户后院都有了男媳妇孝顺公婆后满意离开,没走多远,就被一个多事的和尚拦了下来。】
雍正时期,胤禛就面对着一封让他感到恶心的奏折,这是一个地方官上任、被当地上司请客结果灌醉后被侮辱的事情。
这位小官没有沉默,在奏折里向帝王哭诉。胤禛直接下令严惩那位凶手,罢官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