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同桌小别扭 > 第155页
    就算是吃醋,她也在醋坛子里暗戳戳得意。
    很多人都喜爱闻笙的冷淡孤傲,但她知道闻笙会模仿着小猫的语气写一封暖暖的信;也有很多人都以为闻笙性格平淡如水,只有她反复见证过闻笙傲娇的小脾气。
    毕业那天,闻笙告诉她“你认识的我和实际的我也许很不一样”,迟绛当时还不能解出其中深意。
    直到她视野里第一次出现巍峨雪山,看见闻笙的背影镶嵌在雪山与荒野之间时,她才明白真实的闻笙有多精彩。
    是让她忍不住追赶背影,想要永远与她比肩而立的挚友。
    在遇到闻笙以前,迟绛总是得过且过,在课堂上睡得欢实,对未来没有规划。好像是从坐到闻笙身边开始,她才在与闻笙的较量中挖掘出自己的潜力。
    如果不是闻笙坚持替她辅导功课,鼓励她参赛,也许就没有那一次成功的话剧展演,也不会有后来参加艺考的决心。
    如果不是和闻笙暗中较着劲学习,高三时就不会有扎实的基础,也许早就在模拟考的失利中崩溃。
    是一路有闻笙陪在身旁,她才有机会考到梦寐以求的专业。
    所以迟绛搭着闻笙的肩膀,轻声地说:“谢谢你,带我看这些风景。”
    不止是眼前的风光。
    *
    在路上遇到知名的博主,采访时候,博主问了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你们最珍贵的信仰是什么?”
    她们对视一下,不约而同回答:“是勇气啊。”
    在当代社会里,聪明、睿智、高情商、华丽丽的履历或者光鲜外表总是备受瞩目,万人推崇。
    但许多人都忘记了,作为人类,要真的想淋漓尽致地体验生活,最重要的还是那个被称为“勇气”的东西。
    可是“勇”字总是被男生霸占着,一个人叫张勇或王勇,就总会被默认为男性。“勇”字的刻板印象里似乎还带着鲁莽,连带着“勇敢”的品质也被人有意无意忽略。
    但“勇敢”恰恰是女性成长史里最重要的品质。
    闻笙最庆幸的,不是自己有多聪明、有多努力,而是庆幸自己的勇敢。
    行驶在公路上,戴着那顶深蓝色的头盔,她发自内心地微笑,为自己心中未曾磨灭的勇气而微笑。
    笑自己在明知爱情不可求的年代里勇敢地相信爱情,笑自己勇敢地逃出妈妈的掌控,踏上一条在幻想里走过无数次的公路。
    去拉萨的路很远,远到像天方夜谭。
    直到她们真的发动车子,踏上征程,又觉得拉萨其实并不遥远。
    拉萨向来被认为是神秘的信仰之地,路上充满朝圣者。有数不清的自驾者,摩旅者,也不乏骑行者,徒步者。
    其中最虔诚的,是朝拜者。她们一路跪行朝拜到拉萨,膝盖磨皮,掌心结痂,衣衫全是残破的,面容温和而虔诚。
    而令人震撼的是,当有人问起“为何要到拉萨”,她们的答案是:“为了和平。”
    听到答案的那个时刻,她们先是诧异,然后眼泪不自觉地落下来。
    在信仰之地,泪水总是不受控制。原来世上真的有一种爱是无私的,跪行千里的执念,是为了人类无灾难。
    作为旁观者的作者,实在难用三言两语写清楚她们在漫长的旅途中学会了什么、收获了什么。也许,只有她们自己才知道完整的答案,而那份完整的答案,又需要在漫长的余生里去书写。
    但可以确定的是,除了那些过分浪漫主义、理想主义的乐观想象,她们也遇到了无数与现实息息相关的问题。
    路上多的是好人,也偶有坏人。
    她们真的会坏得千奇百怪,有人偷窃,偷走身上的钱财珠宝,偷走故事,偷走感情,反正小偷总是什么都不在乎,她们各取所需,偷得不亦乐乎。
    在这长长的朝圣路上,有人偷窃,就必然有人丢失。丢失了什么,又多半会得到些别的补偿。
    丢掉钱财的,学会了学会了从零搞钱的本领。被骗走感情的,学会了对爱情的判断。
    人们到拉萨来,就算两手空空,也多半可以满载而归——
    至少还可以带走一些故事。
    而故事能换酒,酒也能换故事,换来换去,无穷尽也。
    人们都说,在拉萨,最不缺的就是故事。反正那是一个充满传奇的地方,随便走进一家小酒馆,就可以听到有人在讲述着堪称传奇的故事,谎言和真实掺半,真假无需判断,只要够好听、够打动人心,就算是好故事。
    说不定,某一天,你也刚好就会听见一个名为《同桌小别扭》的故事,平平淡淡的,刚好适合就着一杯青稞啤酒咽下。
    故事里有一堆别别扭扭的小同桌,她们不为什么特定的目的出发,反而在无目的的旅行里收获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