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没有忘记他,我怎么会忘记他?那人的名字叫萧崇恩,我青春岁月里爱过的第一个人。
我同萧崇恩如何相爱在这里仿佛无需赘言,那是一段缱绻温柔到极点的日子,苦瓜在我们嘴里都是甜的,每日呼吸的空气都似在糖霜里打过滚,天空永远湛蓝明媚万里无云,花月永远正春风。
他比我大了六岁,情人节我们一起去做手工巧克力,满屋子的小男生小女生,状似成熟稳重的萧崇恩跟这里的风格显然格格不入,但是还是隐忍着,用眼神催促我做完了快走。
我偷笑,那滚烫的巧克力浆在容器里凝结成各种形状,有人在我们身后疑惑地叫了一声,“大哥?”
我们闻声转过脸,只见一个高个子男生穿着大嘴猴T恤,臂弯上挂着一个娇俏的女孩子,萧崇恩于是向我们介绍,“萧崇至,我弟弟。”
然后握紧了我的手,说,“这是小影子。”
对了,忘了交代,那时候我并不叫童颜,我叫童小影。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萧崇至,不过是一般的大学男生,跟我同班的男生没有任何区别,面目模糊地像是街上一抓一大把的路人甲,转眼就可以忘记。
第二次见面却是在萧崇恩妈妈的生日上,一张桌子上坐满了七大姑八大姨个个用放大镜来看我,一番厮认下来,我已经浑身的汗,萧崇至静静坐在桌子一角,面色平静,没有什么表情。
回去的时候我对萧崇恩说,“你弟弟真酷,老娘生日还玩深沉。”
萧崇恩皱眉,“小至闹失恋呢,都一个星期没怎么说话了,真怕影响他学习。”
原来是失恋,我那时候已经在电影学院戏文专业念到大四,大二就开始给各类影视公司攒各式各样的苦情连续剧,失恋已经成了最最低段的路数,二十集写下来,让人顿时觉得自己生活幸福。萧小弟不过是失恋,估计下个月便可以吹口哨对着漂亮妹妹活蹦乱跳。
我随口问,“你弟学什么的啊?你爸妈现在还为他学习操心?”
萧崇恩一脸自得,“应用数学,这孩子从小就聪明,智商二百呢,我爸希望他可以到Prinetn继续深造,没准他就是下一个纳什。”
后来的事情我知道的并不详细,只知道智商二百的萧小弟并没有去普林斯顿,但是跟纳什一样,成为了别人眼中的疯子,名校毕业的他跑去做了一名歌手,萧家自此天下大乱。
那时候我跟萧崇恩的好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并不是所有相爱的人都会走到最后,我们的爱情仿佛一台假冒伪劣摩托车,还没到达我想去的地方,便已经抛锚在地,冒出滚滚浓烟,我不甘心,那时候的童小影还不懂得放手。
我用尽了所有的方法来挽回这段感情,哭过闹过,打过骂过,把自己最狰狞的一面撕碎,摆在他的面前,萧崇恩并没有怎么生气,只是轻轻地皱了一下眉头。
我在酒吧喝得烂醉,给他打电话求着见最后一面,等了一整晚,他终于出现,只说了一句话,“童小影,你看你现在什
么样子。”
酒吧里灯光昏暗()?(),
我在酒瓶的反光里看到自己的脸?()?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头发凌乱()?(),
一脸的弃妇像()?(),
我忽然崩溃,将整杯酒泼在他身上,让他滚。
萧崇恩没有多做停留,感情用尽,也就没有了耐心。
我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谁想到他在回家的路上出了小小车祸,一条腿骨折。我内疚起来,如果不是我,如果我不叫他来,如果我顺着他让他送我回家……
我炖了汤送去,萧家是讲道理的人家,并没有把错算在我身上,萧母还一脸歉疚地拍着我的手说,“我一直觉得我们会是一家人,谁想到你跟我们家的缘分这么浅……”
可是我最终没有勇气走进他的病房,在门上的小玻璃窗里我看到萧崇恩的新女友做了汤送来,用汤匙一点点送到他的嘴边,那女子烫着长卷发,穿浅灰毛衫深灰裤子,并不似什么狐狸精,反而好像是亦舒笔下女主角,真真人淡如菊。
于是我抱着保温桶在医院的楼梯间的哭泣,有人在我头顶上说话,“傻瓜,原来你还没有忘记他。”
我转过脸,是萧崇至,我狠狠瞪回去,心想,没见过人失恋啊,你还不是一样。
那是童小影最后一次见到萧崇至,后来我进了唱片公司做文案,换了名字,从此开始烫长卷发,整日穿灰色,再也不谈风花雪月,唯有工作和钱让我觉得安全,我真心想忘了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
公司同萧崇至签约的时候他已经是如日中天的创作天王,我装作不认识他,签约酒会上他端着杯子来敬酒,低声对我说,“小影子,好久不见。”
从那日开始,我觉得噩梦又回到我的身边,他其实跟萧崇恩并不相像,可是他的存在会无时不刻地提醒着我那不堪的回忆,提醒着我曾经如何痴心付出,后来如何被辜负,提醒着我当年如何被自己踩在脚底。
我极力同他保持距离,偶尔从同事那里听到他这样那样的八卦,比如一直写歌给初恋,那女孩子结婚之后曾经一醉不起三天长睡不醒,我苦笑,原来不仅仅是我,连他都没办法忘记。
记得前年我生日那天,在一位前辈家的派对上同萧崇至不期而遇,有相熟的同行笑说童颜今天好像是你的生日,我才陡然记起这个日子,萧崇至立刻走到钢琴边,说,“今天是小影子的生日,我唱一首歌给她。”
他一边弹琴一边唱《疼你的责任》,那是我当年最喜欢的歌,派对上的光线很暗,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听见自己的心松动的声音。
可是可是,我的心已经太过脆弱,经不起再次心碎的折磨,所以即便是面对今日这样的萧崇至,我能做的也只是把他推得更远。
所以我对他说,“是,我还是没有办法忘记他,即便他已经结婚生子,他也永远会在我的心里。”
我转身把自己关进浴室,出来的时候萧崇至已经不见人影,餐桌上的半杯咖啡已经凉了,入喉无比苦涩。
星期一上班的时候公司已经天下打乱,我无精打采地问,“怎么了?”小玫把几张报纸摆在我眼前,说,“颜姐,至哥被狗仔拍到从台北飞回来深夜到这栋大厦第二天早上才离开,至哥居然承认是去见女朋友,公司现在联络不到他,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我只觉得头疼欲裂,扯过报纸看个仔细,果然是在自己楼下被偷拍的景象,还来不及思索对策,小玫忽然说,“颜姐,你家不就是住那栋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