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猎头 > 番外 谁将流年抛却
    四年后,高子陌在医院看到兰翘时第一眼就把她认了出来。

    他其实不太记得她的名字,但是对那张脸还颇有印象,皮肤白腻、小小尖尖的下颌微微有点翘,乌黑的眼睛灵动狡黠——跟丁兮大约有六七成相似,也就是这几分相似让他始终还记得她罢。他瞟了她一眼,忍不住又仔细回想了一下,啊,对了,好像是几年前小乔生日那次认识的。

    那时候乔峥嵘的姐姐、姐夫刚刚过身,按理说不应该这么大肆欢愉,可小乔那小子却百无禁忌,照样呼朋唤友玩得不亦乐乎,后来还跟一个艺校的女孩子划拳,把人家灌得酩酊大醉,原以为他想做点什么坏事,谁知他很快又把自己也给撂趴下了,还吐得一塌糊涂,最后也不让人送,自个儿驾着那台银色的宝马M5嗖一下窜得没了影。

    他们这群人拿小乔真有点没辙,乔峥嵘人长得风流漂亮不说还是个没落贵族的后代,母系中有一位姓爱新觉罗,是真正的和硕格格,父亲这一支也是上三旗中的贵胄,如果时光倒流个一两百年,这家伙还真是个血统尊贵的小贝勒。

    后来有人对高子陌说挺不待见小乔这种白眼狼的行止,觉得他忒没良心,如果不是他那个绝色的姐姐嫁了个来历不明的神秘富豪,他能过这种日子么?也不看看现在到底是谁的天下,如今人家死了没几天,他就自个找快活了,跟没事人似的。

    高子陌淡淡回了一句:“人家的事儿,你管那么多干吗?碍着你了?”

    他不算很了解乔峥嵘,小乔表面上就是个走马章台的纨绔公子哥儿,但实际上是不是只有他自己知道;死了亲人,伤不伤心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有一种人,从不会把自己的难受嚷出来,也不会喋喋不休地告诉身边所有人,只会默默地放在心底。

    高子陌就是这种人。

    丁兮走的那阵大家都防着他闹出什么大事来,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像盯贼似的盯着他,可是当过了最开始的惊骇以后,他很快就恢复了正常。该吃就吃,该睡就睡,该工作时工作,甚至连该玩儿的时候也绝不落后于人,一直拖着的跟王蓓蓓的婚事也任由家里给摆上了轨道。那时候大家看他的眼神都古怪得很,估计就像现在腹诽小乔一样……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狠心肠的人,那么多年的感情,当初要生要死,只差点没殉情,最后说分也就分了,然后各自男欢女爱,从此再不相干。他们都以为他已经舍弃了这段感情,只有他自己明白,那是永远也不可能的事,就算他想这么做也不成,好比一个人,只要还活着就无法舍弃呼吸,这不是谁能控制的,除非他死掉。

    高子陌第一次听到丁兮的名字才刚刚念初二,那天他母亲贺兰外出回来,兴冲冲地对父亲高宇年说:“王家新来的保姆是南方人,做得一手好淮扬菜。”

    高宇年说:“他们家怎么又换保姆,都快赶上一个班了。”

    贺兰娘家是南方人,平常闲暇又有心情时会下厨为全家人做淮扬菜,而高家一家子全是地道的北方人,对那种酸酸甜甜的东西很不感冒,碍于女主人的兴趣爱好,只能强颜欢笑地捧场。不过高家老二是家里的长孙,自小被惯坏了,于是成了家庭里第一个敢挺身站出来反抗的战士。

    高子陌对母亲的兴致勃勃不感兴趣,他那时正偷懒把自己的数学题塞给弟弟高子谦,这个弟弟比他小好几岁,顺溜的时候性格很乖巧,却天生对数字有着惊人的天赋。子谦像所有的小朋友一样对哥哥相当崇拜,立马接过高子陌递过来的作业簿,咬着笔尖开始冥思苦想起来。

    那边贺兰还在羡慕着:“他们家这次真是运气太好了,竟然在自家的远方亲戚里找了这么个人过来,自己人到底放心些……那个阿姨虽然是小地方来的,但是过书,打扮得干干净净的,人长得也很精致,做事利索又勤快……诶,老高,你家有这样的远方亲戚没有?”

    高宇年被妻子推得皱了皱眉头:“没有。我们家能有多少事啊,再说不是安排了勤务兵么?非要个保姆做什么。”

    “你可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怎么没多少事,三个孩子吃的穿的哪个不靠我张罗?我又不是不用工作,秘书厅那边的事一大堆,我忙得过来么?”

    “你又不是没找过保姆,每次都挑三拣四的,哪个都如不了你的意,怪谁?”

    “那是没能找到像王家那么好的。”

    贺兰的这种羡慕维持了整整一年,期间差不多把高家和贺家的家谱地毯似的搜查了一遍,但始终也找不到一个像王家阿姨那样谈吐斯文、做事又勤快麻利的落魄亲戚,最后只好悻悻作罢。

    高子陌初三那年,偶尔听母亲说王家的那位丁阿姨因为不放心独自一人留在老家的女儿要辞工不干,当时王家的儿媳刚刚怀孕,王家自然百般挽留,到最后干脆就把丁阿姨的女儿一起接了过来。

    于是没过多久,高子陌就看到王家小女儿王蓓蓓带了个细细弱弱的小跟班一起出现在他们学校里。

    那天他正在学校操场打篮球,一个远投,顺利拿下三分,人还没落地就听见王蓓蓓的尖叫,他忍不住想这丫头怎么就跟长不大似的,一天到晚冲着他发花痴。

    他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刚要回头冲她两句,没成想转身就看见了丁兮。

    丁兮站在王蓓蓓后面,斑驳树影间点点碎金子似的阳光只照到了她的半拉身子,她穿着和学校里女生一样的校服,白短袖衬衣,蓝色百褶裙,头微微仰着,乌黑的童花头拢到雪白的耳后,露出一张典型的小瓜子脸。她的身体细瘦单薄,可怜得让高子陌想起课文《包身工》里的芦柴棒,当注意到他的视线后,她悄悄往后缩了缩,但是眼睛却勇敢地没有避开。

    看到她那双宁静得像水一样的眸子,15岁的高子陌突然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他想一定是刚刚投篮用力太猛了,一定是。

    四年后,高子陌在医院看到兰翘时第一眼就把她认了出来。

    他其实不太记得她的名字,但是对那张脸还颇有印象,皮肤白腻、小小尖尖的下颌微微有点翘,乌黑的眼睛灵动狡黠——跟丁兮大约有六七成相似,也就是这几分相似让他始终还记得她罢。他瞟了她一眼,忍不住又仔细回想了一下,啊,对了,好像是几年前小乔生日那次认识的。

    那时候乔峥嵘的姐姐、姐夫刚刚过身,按理说不应该这么大肆欢愉,可小乔那小子却百无禁忌,照样呼朋唤友玩得不亦乐乎,后来还跟一个艺校的女孩子划拳,把人家灌得酩酊大醉,原以为他想做点什么坏事,谁知他很快又把自己也给撂趴下了,还吐得一塌糊涂,最后也不让人送,自个儿驾着那台银色的宝马M5嗖一下窜得没了影。

    他们这群人拿小乔真有点没辙,乔峥嵘人长得风流漂亮不说还是个没落贵族的后代,母系中有一位姓爱新觉罗,是真正的和硕格格,父亲这一支也是上三旗中的贵胄,如果时光倒流个一两百年,这家伙还真是个血统尊贵的小贝勒。

    后来有人对高子陌说挺不待见小乔这种白眼狼的行止,觉得他忒没良心,如果不是他那个绝色的姐姐嫁了个来历不明的神秘富豪,他能过这种日子么?也不看看现在到底是谁的天下,如今人家死了没几天,他就自个找快活了,跟没事人似的。

    高子陌淡淡回了一句:“人家的事儿,你管那么多干吗?碍着你了?(s)?()”

    他不算很了解乔峥嵘,小乔表面上就是个走马章台的纨绔公子哥儿,但实际上是不是只有他自己知道;死了亲人,伤不伤心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有一种人,从不会把自己的难受嚷出来,也不会喋喋不休地告诉身边所有人,只会默默地放在心底。

    高子陌就是这种人。

    丁兮走的那阵大家都防着他闹出什么大事来,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像盯贼似的盯着他,可是当过了最开始的惊骇以后,他很快就恢复了正常。该吃就吃,该睡就睡,该工作时工作,甚至连该玩儿的时候也绝不落后于人,一直拖着的跟王蓓蓓的婚事也任由家里给摆上了轨道。那时候大家看他的眼神都古怪得很,估计就像现在腹诽小乔一样……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狠心肠的人,那么多年的感情,当初要生要死,只差点没殉情,最后说分也就分了,然后各自男欢女爱,从此再不相干。他们都以为他已经舍弃了这段感情,只有他自己明白,那是永远也不可能的事,就算他想这么做也不成,好比一个人,只要还活着就无法舍弃呼吸,这不是谁能控制的,除非他死掉。

    高子陌第一次听到丁兮的名字才刚刚念初二,那天他母亲贺兰外出回来,兴冲冲地对父亲高宇年说:“王家新来的保姆是南方人,做得一手好淮扬菜。?()_[(.)]?⒗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高宇年说:“他们家怎么又换保姆,都快赶上一个班了。()?()”

    贺兰娘家是南方人,平常闲暇又有心情时会下厨为全家人做淮扬菜,而高家一家子全是地道的北方人,对那种酸酸甜甜的东西很不感冒,碍于女主人的兴趣爱好,只能强颜欢笑地捧场。不过高家老二是家里的长孙,自小被惯坏了,于是成了家庭里第一个敢挺身站出来反抗的战士。

    高子陌对母亲的兴致勃勃不感兴趣,他那时正偷懒把自己的数学题塞给弟弟高子谦,这个弟弟比他小好几岁,顺溜的时候性格很乖巧,却天生对数字有着惊人的天赋。子谦像所有的小朋友一样对哥哥相当崇拜,立马接过高子陌递过来的作业簿,咬着笔尖开始冥思苦想起来。

    那边贺兰还在羡慕着:“他们家这次真是运气太好了,竟然在自家的远方亲戚里找了这么个人过来,自己人到底放心些……那个阿姨虽然是小地方来的,但是过书,打扮得干干净净的,人长得也很精致,做事利索又勤快……诶,老高,你家有这样的远方亲戚没有?()?()”

    高宇年被妻子推得皱了皱眉头:“没有。我们家能有多少事啊,再说不是安排了勤务兵么?非要个保姆做什么。”

    “你可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怎么没多少事,三个孩子吃的穿的哪个不靠我张罗?我又不是不用工作,秘书厅那边的事一大堆,我忙得过来么?”

    “你又不是没找过保姆,每次都挑三拣四的,哪个都如不了你的意,怪谁?”

    “那是没能找到像王家那么好的。”

    贺兰的这种羡慕维持了整整一年,期间差不多把高家和贺家的家谱地毯似的搜查了一遍,但始终也找不到一个像王家阿姨那样谈吐斯文、做事又勤快麻利的落魄亲戚,最后只好悻悻作罢。

    高子陌初三那年,偶尔听母亲说王家的那位丁阿姨因为不放心独自一人留在老家的女儿要辞工不干,当时王家的儿媳刚刚怀孕,王家自然百般挽留,到最后干脆就把丁阿姨的女儿一起接了过来。

    于是没过多久,高子陌就看到王家小女儿王蓓蓓带了个细细弱弱的小跟班一起出现在他们学校里。

    那天他正在学校操场打篮球,一个远投,顺利拿下三分,人还没落地就听见王蓓蓓的尖叫,他忍不住想这丫头怎么就跟长不大似的,一天到晚冲着他发花痴。

    他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刚要回头冲她两句,没成想转身就看见了丁兮。

    丁兮站在王蓓蓓后面,斑驳树影间点点碎金子似的阳光只照到了她的半拉身子,她穿着和学校里女生一样的校服,白短袖衬衣,蓝色百褶裙,头微微仰着,乌黑的童花头拢到雪白的耳后,露出一张典型的小瓜子脸。她的身体细瘦单薄,可怜得让高子陌想起课文《包身工》里的芦柴棒,当注意到他的视线后,她悄悄往后缩了缩,但是眼睛却勇敢地没有避开。

    看到她那双宁静得像水一样的眸子,15岁的高子陌突然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他想一定是刚刚投篮用力太猛了,一定是。